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交房7年多还没有办产权证 云南网民留言获当地回应
2017-12-22北京土地征收补偿专业律师
近期,一位云南省昆明市的网友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反映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一事。网友写道:“我小区2010年5月交房,至今已7年有余,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也多次督促开发商,但都没有效果”。对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回应表示,网友所反映的小区确实有部分住户都未办理不动产证,开发商已经按不动产登记的要求重新制作大宗地的测绘资料,目前正在进行房产平面图测绘,并将重新向业主收集相关资料。他们建议,网友其他小区业主能积极配合开发商尽快完成办理不动产证资料的收集工作,再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沟通,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首次登记。
有话想对云南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朝花夕拾小区2010年5月交房,至今已7年有余,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也多次督促开发商(云南万通地产),但无效。恳请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还我们应用的权益。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小区业主产权证登记情况 您反映所购买云南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磊鑫花园”小区,项目于2008年在高新区开发建设,建设有18幢,该小区约1669户,2010年交付使用,现由云南万通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截止2016年6月,已到原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1栋、2栋、5栋、7栋及部分栋号产权证705份,其他住户都未办理不动产证,云南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按不动产登记的要求重新制作大宗地的测绘资料,目前正在进行房产平面图测绘,并将重新向业主收集相关资料,请业主积极配合开发商尽快完成办理不动产证资料的收集工作。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昆政发(2016)37号),昆明市自2016年6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停发旧证(房产证、土地证)。自6月30日全市启动不动产登记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昆明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通告》(昆建发【2016】277号),其中明确“房屋转让、抵押的交易双方当事人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相关服务窗口办理房屋交易,新建房屋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楼盘表确认,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凡住建(房产)管理部门无《告知书》的均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不动产登记;有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告知书》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住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 1、新建房屋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楼盘表确认,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2、完善上述事项后,由房地产开发商持以下材料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是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个购住房不动产登记 按照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中明确的受理范围,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去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华尔贝大厦)申请办理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完成后,再到辖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申请办理个购住房不动产登记。 三、答复意见 为维护您和其他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其他小区业主积极配合开发商尽快完成办理不动产证资料的收集工作,再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沟通,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首次登记。 根据“依申请登记”的原则,在首次登记后即可由住户申请不动产登记,昆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积极主动为小区住户办理相关登记工作。请到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和咨询。 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规定请咨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871—63153599)。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广福路和老海埂路交叉口车道设置不合理 广福路东向西方向老海埂路左转或掉头设置不科学,不人性化。 存在问题: 1、左转或掉头时,与人行横道行人互抢。掉头在人行横道上非常不科学。 2、掉头去环湖东路或南绕城高速、出入境管理局等 很困难。高峰期5、6个红绿灯周期都过不去。 3、创文明城市设置人为不稳定因素。现在交警部门管理力度大,遵守交通法规的人多,压塞插队的人较少,平时都一个车道排长队,排到庄家塘立交桥下。人民群众的素质怎么提高。 处理上述问题很简单,离路口100米处设置掉头点,和路口红绿灯配合使用。掉头车辆不会与人行横道的行人强行了,去环湖东路、南连高速等城市主线通畅了,路通了人的心情舒畅了,对创文起了重大作用。 简单的设置,瓶颈就打开了,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去哪里了? 这里仅仅说了一个路口的设置,希望相关领导给以重视,创文工作要考虑人性化多一点,群众的素质才会慢慢提高。 之前交警部门给我回馈,很满意。 但是交通建管分离,交警部门也将建议向住建部门反应了,希望住建局能为民做点好事,做点实事。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交警研究,已在我局组织并完成实施的广福路公交专用道改造工程中针对该路口增设一个专用调头车道,与左转车道分离,因该路口距离进入庄家塘立交入口较短,如提前设置调头车道将导致调头车辆转入庄家塘立交时,短距离由最左行驶至最右,会与直行车辆发生交织,严重影响通行效率,故未考虑设置提前调头车道。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表哥买了春城路市财政局宿舍的房子,因为是大土地证,想去换不动产证窗口说要有土地证号。找了财政局、土地局、房管局,各个单位都推脱,就是不给查土地证号,导致不动产证一直不给办。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所购买春城路市财政局宿舍房子,因建设单位未提供大土地证,导致无法分摊住户土地面积和落宗地图,现需请您们配合官渡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提供该小区大土地证的复印件及其附图复印件,由分中心进行核实。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6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停发旧证。 (二)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建发〔2016〕277号)文件精神:2016年6月30日起,申请人申请房屋交易由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产权归属、交易过程及结果进行备案,出具《告知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告知书》及住建(房产)管理部门推送的交易信息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答复意见 根据《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通〔2016〕47号)的精神,原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除小产权房外,原则上可以办理无土地信息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请您配合官渡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提供该小区大土地证的复印件及其附图复印件,经核实不是小产权房的,您即可申请办理该小区的无土地信息的不动产登记证。 请到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和咨询。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规定请咨询官渡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咨询电话:0871—67173491)。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一名农村90后独生子女。2014年参加了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特岗教师考试被录取后,就一直在贵州从教。但是,由于家里没有兄弟姐妹,父亲有严重的风湿病,母亲患有心肌缺血没人照顾。所以向您求助,请您帮帮我调回家乡昭通从教,以便照顾父母。求求您帮帮我!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成发省长的留言收悉,昭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调动工作一事,因涉及部门较多,政策性较强,书面答复可能无法针对性的帮助您解决问题。建议您本人直接致电昭阳区教育局、人社局进行详细咨询。 昭阳区教育局:0870—2120940 昭阳区人社局:0870—212241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丽江玉龙金色家园小区居民购房多年后仍未拿到自己的房产证,已多次向玉龙县、丽江市有关部门反映,仍未获得妥善处理,不知道我们普通老百姓辛辛苦苦买的房能不能拿到证,希望获得关注,相信政府能为我们解决。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玉龙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金色家园小区,分两期。一期开发商为丽江丽水山川置业有限公司,二期开发商为云南丽江建工置业有限公司。经我局核实,该两宗地需要进行土地用途变更以及容积率调整,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办理完土地用途变和更容积率调整手续,补缴相应土地出让金后便可办理小区业主不动产权证书 。 由于提高小区容积率后,开发商未按规定缴纳提高容积率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导致部分小区业主至今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给社会造成热点、难点问题。为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玉龙县部分小区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容积率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和部分小区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措施: 1.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组下访到各个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倾听各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的意见,掌握实际情况,对不动产领域问题进行梳理为制定方案提供依据。 2.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政策,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案,提交部门和领导研究。同时咨询评估机构和律师为方案提供法律保障。 3.提交的方案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决策。 现容积率提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案已通过,我局已督促开发商办理容积率调整和用途变更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现开发商已经请评估机构评估。我局将优化登记流程,精减办事环节,压缩办理 不动产登记当中时限三分之一以上,已办理过初次登记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三分之二以上。 我局将积极做好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主动作为,开辟绿色通道,为小区业主在最短时间内拿到不动产权证而努力。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昆明市西山区兰亭上锦一期二期停水5天,打市长热线12345一直没有给明确答复,就说在督办,物业和通用水务没有给出明确的停水说明,一直喊3000多住户等待耐心等待,希望陈书记为老百姓的民生做主。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协调,兰亭上锦小区停水问题已于2017年12月4日下午2时恢复供水,截止2017年12月13日,该小区的供水保持正常。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们住在昆明市东二环昙华寺公园旁水电金檀小区,因为临近二环高架桥,噪音非常大,关上窗户有有噪音,影响休息,请问有对东二环高架安装隔音网的规划吗?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留言收悉,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昆明市规划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昆明市主城二环快速系统改扩建工程东北二环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24日取得云南省环保局行政许可(云环许准〔2008〕249号)。 经核实,您反映的项目原名叫昙华山水,现项目名称已变更为水电金檀。《昙花山水园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2月6日取得我局批复(昆环保复〔2011〕492号)。批复第七条中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输变电线路及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住宅区产生的不良影响,并在售房时对购房者进行告知。”针对您反映的求助内容,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及《昆明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后建服从于先建”的规定,应由项目业主单位采取措施,缓解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胡家山水库搬迁户,搬出来三年多了,安置点、生活费、水电 一切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解决,租房子三年多了 一点也不方便,吃喝样样的要买。以前没拆迁的时候,自己有点地可以种土豆、玉米、菜吃,搬出来以后地也没有。现在让本来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请求给我们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镇雄县塘房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因胡家山安置点是由冠福地产公司打造,由于冠福地产公司为开发新集镇产生了资金断链,被迫停工,也导致胡家山安置点打造停工。原党委刘书记亲自召开班子领导和冠福公司法人共同商议,达成以下处理意见:一是由塘房派出所牵头,住建所和劳保所配合,对冠福公司的欠债情况进行清理;二是责令冠福公司在2017年7月30日以前,组织一千万人民币注入项目,解决资金断链问题,处理好遗留问题,重新组织施工。 但是直到现在,冠福公司一直没有落实当时的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向县政府汇报了情况,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由政法委组织安排公安经侦、司法、劳动局等组成机构入住塘房,对冠福公司的欠债情况再次进行清理,并要求冠福公司尽快想办法注入资金,启动集镇开发和胡家山水库移民安置点的打造,如果在限期内不能启动,将对冠福公司中标的以上两个项目进行清场退出,重新招标新单位对安置点进行打造。 您户属于搬迁户,因您在拆迁搬出后租房居住的过程中给您生活带来不便,政府已予以理解,塘房政府会积极申请上级部门给予帮助支持,尽快解决安置点的打造工程和安置方案,给胡家山水库移民一个完美的安置结果,让您们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来看我的求助信,我是盐津县普洱镇黄坪村的贫困户 ,因为现在老家房子没法住人了 ,已经成了A级危房,吹风房上的瓦片都会掉下来砸到人,所以我爸爸就去村里找村长, 然而那些所谓的扶贫工作人员 居然让我们住在黄坪村小湾学校里面 这学校已经废弃了好多年了 早已经成了国家的高级危房,可想这些帮助我们扶贫的人居然这样敷衍行事,求求书记帮我们这些贫困户想想办法 让我们过个安心年吧,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盐津县普洱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属2017年黄坪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目前扶贫工作推进工作状态,经扶贫工作队宣传您的父亲肖仲贵已经同意迁居盐津新县城水田新区,同时在协议文书上签字按手印,您所反映的诉求住房问题已得到解决。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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