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征收补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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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应该有哪些补偿条款 拆迁安置地转让合同效力的规定

2021-03-21北京土地征收补偿专业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土地征收补偿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应该有哪些补偿条款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应该有哪些补偿条款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的,征收补偿协议应该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条款。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

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证据的真实性

证据形成的原因;

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的,征收补偿协议应该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条款。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地转让合同效力的规定

一、拆迁安置地转让合同效力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

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

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

二、出现安置房买卖纠纷怎么办

只要是买卖就难以避免纠纷的出现,一般房屋买卖如此,安置房买卖更是如此。虽然安置房买卖合同中也会约定违约金或者是支付了一定的定金,但是这也是纠纷发生的地方。那遇到这些纠纷应如何解决呢具体的方式有:

1、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的同时,还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防自己处于劣势。而且协商解决的方式是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的纠纷。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那就只好将纠纷诉诸于法院,虽然这一方式较为公平,但是耗时较久,成本也比较大。

通过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购房的时候一般都是要经过合法的手续进行办理的,否则的话就具备法律效力了,这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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